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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宁波工程学院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薪火相传---校友导师”计划受导学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8    作者:学工办     来源: 学工办    点击:

各班级:

《宁波工程学院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校友导师计划》邀请学院历届优秀校友担任宁波工程学院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在读学生的导师,搭建校友与学生的沟通平台。分享、激励、引领是这一计划的主旋律,受邀校友将从自身经历经验出发指导学生成长成才,通过多种途径与学生交流互动,与学生分享职场经验和人生感悟,指导学生规划职业生涯,提升自身综合素养,为增强就业竞争力做准备。我院拟从2016级在读学生中遴选20名优秀学生参与该计划,为期两年。

现将有关选拔及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1. 选拔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德智体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在读期间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2、2016级在读本科生,大一学年、大二上学期,专业成绩综合排名均在年级前40%,无重修课程

3、综合素质优秀,社会适应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潜质,在各类社会实践、实习实训中成绩突出,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及同等水平以上考试。

  1. 选拔原则及实施办法

1、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专业成绩的同时,将各类社会实践、实习实训成绩及奖项荣誉作为选拔参考依据。同等条件下,获得英语、计算机及同等以上水平者优先。

2、本次选拔采用自愿申请报名的方式,申请者需认真填写《宁波工程学院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2018年“薪火相传---校友导师”学生申请表》(见附件),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纸质版申请表提交到东一101-1处,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注意事项

1、提交材料:《建筑工程学院校友导师计划学生申请表》(附件1)一份,并提交相应电子稿。

2、截止日期:2018年4月15日。

负责老师:王芳芳

负责学生:孙华强

电话:15669239003(联通738344)

指定邮箱:1974240111@qq.com

 

附件:

1、宁波工程学院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2018年“薪火相传---校友导师”学生申请表


附件1

宁波工程学院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2018年“薪火相传---校友导师”学生申请表

姓名


性别


照片

班级


专业


电话(长号)


E-mail  


QQ


家庭住址


个人简历(包括学习经历、获奖情况、社会实践等):









兴趣爱好和特长:


学院审核意见:                                    

(盖章)



(此页无正文)

共青团宁波工程学院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委员会

宁波工程学院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联合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共青团宁波工程学院建交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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