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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体报考宁波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开展 “诚信考试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1    作者:     来源: 宁波工程学院研究生处、研工部、学科建设处    点击:

关于面向全体报考宁波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开展 “诚信考试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风尚,提升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管理保障水平,确保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顺利实施,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诚信考试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对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全体考生,组织一次诚信考试专项教育活动,以积极防范、制止报考考生参与国家教育考试舞弊事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所有考生须自行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警示教育宣传片,且须自行学习以下内容:

1.《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须知》;

2.《考场规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摘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摘录);

7.《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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